----------------------------------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30日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于下午发布广东澳联玻璃有限公司地块场地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9月30日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的委托,对 广东澳联玻璃有限公司地块场地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809-101976-001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澳联玻璃有限公司地块场地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5,385,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所投服务或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来源:十环网==》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 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项目)乙级资质或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2015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以施工方式或EPC总承包方式完成过一项污染土壤修复治理项目业绩。(不包括农田修复、矿山、流域治理、垃圾填埋场业绩,需具有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或环保部门的验收备案函或专家验收意见或业主、监理等单位联合出具的验收证明】,不包含分包业绩和联合体业绩)。【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牵头方须具备此项业绩要求】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或环保部门的验收备案函或专家验收意见或业主、监理等单位联合出具的验收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信息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7)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0月8日 至 2018年10月2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242号2楼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3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242号2楼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3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242号2楼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9 月 30 日 至 2018 年 10 月 1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工 | 联系电话:020-83492175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吴工 | 联系电话:020-83908000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
| (三)采购人: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3号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30日 ??
来源:广东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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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工程 广州 招标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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