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08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长春市二道区邹家碗铺二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0月8日
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二道区邹家碗铺二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邹家碗铺二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LTZB2018G-1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6377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系方式:于工 0431-849485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0431-816377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19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邹家碗铺二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负责项目开发建设以及配合征收部门回迁安置。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要求严格按照《关于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加强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长房联字[2011]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建设项目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拟对项目分期建设的(一年为一期),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建设方案,分期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房地产开发项目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范围。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设定要求的通知》(长房字[2011]65号)文件精神,以注册资本及企业人员配置情况为条件,两项达到相关资质等级要求的,即可参照相关资质等级承担项目。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投标人中标后须到长春市二道区注册落户。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08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19楼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19楼招标部)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19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TZB2018G-1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邹家碗铺二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依据长安组[2017]2号长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2017年第二次棚改项目审批会议纪要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资金来源来自开发改造主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选择开发改造主体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邹家碗铺二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 2.2项目地点:邹家碗铺二号地块位于东起新开河工程征收边界、西至铁东街道路中心线、南起东新路南侧用地线、北至邹家碗铺一号地块分界线。 2.3土地整理范围 :具体土地整理边界以规划条件图中现状土地整理范围为准; 2.4项目规模:邹家碗铺二号地块用地面积约19.45万平方米;(规划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和绿地率等规划指标参照规划部门给出的规划条件为准); 2.5招标范围:负责项目开发建设以及配合征收部门回迁安置。 2.6开发建设周期:自签订开发协议之日起1096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要求严格按照《关于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加强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长房联字[2011]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建设项目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拟对项目分期建设的(一年为一期),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建设方案,分期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房地产开发项目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范围。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设定要求的通知》(长房字[2011]65号)文件精神,以注册资本及企业人员配置情况为条件,两项达到相关资质等级要求的,即可参照相关资质等级承担项目。 3.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中标后须到长春市二道区注册落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19楼招标部)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19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捌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 系 人:于工 联系电话:0431-84948580 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19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31-8163779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吉林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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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资格 长春市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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