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08日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于下午发布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兴业、山场、银桦社区道路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预公告10月8日
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兴业、山场、银桦社区道路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招标预公告受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兴业、山场、银桦社区道路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1841STCGD0136)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有关事项预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工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兴业、山场、银桦社区道路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2. 服务期:工期要求为2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网==》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 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三、项目招标公告将于近期上网发布,具体要求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请 有意向参与的投标商密切关注。 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203号2单元三楼西侧(茵卓小学隔壁,格力广场对面) 邮编:519000 联系人:李汉 联系电话:18902535599 传真:0756-2210916 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八日
来源:广东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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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道路 广东 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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