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09日保定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于下午发布保定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购置小型客车项目招标公告10月9日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保定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保定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购置小型客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保定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购置小型客车项目 项目编号:XHTC-HW-2018-049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海朋 项目联系电话:0312-20525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保定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裕华东路120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曹春广 电 话:0312-33559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苏海朋 联系电话:0312-2052517 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东风中路158号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保定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购置小型客车项目 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保定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委托,对保定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购置小型客车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开邀请国内有同类项目良好业绩的企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网==》
1、招标编号:XHTC-HW-2018-0492 2、采购内容:购置10辆小型客车 3、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4、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45 个日历日内所有产品运到买方指定地点。 5、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资格要求: 5.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授权供应商;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报名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止时间为不早于开始报名前一工作日。【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情况,可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查询网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并将查询到的企业登记信息、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真实结果打印作为证明资料。】; 6)投标单位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即卖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配合招标人完成验收、车辆上牌、保险等事宜,直至满足运营所需各种条件。 6、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6.1时间及地点:2018年10月10日起至2018年10月16日每天9:30-11:30, 14:00-16:3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在保定市东风中路158号5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2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如三证合一可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报名时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09时30分,地点为保定市东风中路158号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9、招标人:保定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联系人:曹春广 电 话:0312-3355985 10、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58号5楼 联系人:苏海朋 联系电话:0312-2052517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资格要求:5.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授权供应商;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报名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止时间为不早于开始报名前一工作日。【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情况,可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查询网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并将查询到的企业登记信息、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真实结果打印作为证明资料。】;6)投标单位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即卖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配合招标人完成验收、车辆上牌、保险等事宜,直至满足运营所需各种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0日 09:30 至 2018年10月1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定市东风中路158号5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及地点:2018年10月10日起至2018年10月16日每天9:30-11:30, 14:00-16:3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在保定市东风中路158号5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如三证合一可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报名时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保定市东风中路158号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河北保定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购置 资格 保定市
上一篇: 2018年10月09日广宗县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于下午发布广宗县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广宗规划数字规划项目二次招标公告10月9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河北保定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