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采购条件 受采购人腾冲市中医医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管理部门批准,就腾冲市中医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机构遴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择供应单位。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招标网==》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2.1项目名称:腾冲市中医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机构遴 2.2 交货地点:云南省腾冲市腾越镇西山坝(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采购预算:概算总投资约64万元(此为2017年度采购食材货款金额,仅供参考),具体按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2.4 采购范围:腾冲市中医医院新址全年食堂食材采购,包含肉食类猪肉、牛肉、禽类、鱼类、蛋类、粮食类、干货副食类、蔬菜类、冰冻食品类、水果类等食堂原材料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期分批提供,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清单。 2.5 供 期:具体以签订合同供货期为准 2.6 质量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且符合采购人的质量和规格要求,必须在保质期内。 2.7承包方式:包采购、运输配送、装卸、加工、搬运、损失、验收、保险、税金、质保、配套服务等全部全费。 3. 谈判单位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组织,须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或实施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涵盖本次采购食材经营范围,具有良好信誉、良好的配套、配送服务能力及拥有先进、便捷的互联网配送系统软件(自备电脑现场演示)。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政府采购不良记录;提供法定代表人健康证(其他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中标后提供);提供供应商企业注册地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具体详见资格审查条件。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回函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