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临港地区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养护等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资质):包件1(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陆域范围)】(3) 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作业证书(二类或以上)或:(1)上海市道路养护从业条件登记证,登记类别“综合养护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登记类别同时具有以下专业养护“道路养护二级及以上、道路保洁”;(2) 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作业证书(二类或以上);包件2(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陆域范围)】(3)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作业证书(二类或以上);(4)具有上海市公共排水泵站运行企业证书(三级)或以上资质。或:(1)上海市道路养护从业条件登记证,登记类别“综合养护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登记类别同时具有以下专业养护“道路养护二级及以上、道路保洁”;(2)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作业证书(二类或以上);(3)具有上海市公共排水泵站运行企业证书(三级)或以上资质。包件3上海市道路养护从业条件登记证,登记类别“综合养护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登记类别同时具有以下专业养护“绿化养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港地区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养护等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1-20180920-381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8-33798,01-18-33799,01-18-338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分3个包件,投标单位只允许中标1个包件。包件1临港地区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养护项目(主城区)包括但不仅限于临港地区42条城市道路;预算金额34211624元,最高限价:31360655.14元。包件2临港地区市政基础设施市政、泵站养护项目(产业区、物流园区)包括但不仅限于临港地区13条城市道路;预算金额9617876元,最高限价:8816386.56元。包件3临港地区市政基础设施绿化养护项目(主城区、产业区、物流园区)包括但不仅限于临港地区55条道路绿化管理养护与苗木补植等,预算金额6137278元,最高限价:5625835.61元。 5、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 6、交付日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1个月,暂定起讫日期为2018年12月1日起到2019年10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采购预算金额:49966775.24元(国库资金:49966775.24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10-08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0-15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0-08 09:00:00至2018-10-15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1-05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1-05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现场踏勘:2018年10月15日10时(北京时间),集合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3、答疑时间:定于2018年10月17日14时(北京时间),答疑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B07室举行答疑会。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4楼4B08室 | | | 邮编:201306 | 邮编:200135 | | | 联系人:冯文庆 | 联系人:高伟 | | | 电话:18018880830 | 电话:38460091 | | | 传真:68283270 | 传真:68542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