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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09日临清市交通运输局于下午发布临清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县道魏烟路潘庄段路肩硬化养护工程监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10月9日

时间:2018-10-09 10: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临清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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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572956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山东临清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关于:2018年10月09日临清市交通运输局于下午发布临清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县道魏烟路潘庄段路肩硬化养护工程监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10月9日的信息
来源:山东临清市交通运输局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临清市交通运输局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09日临清市交通运输局于下午发布临清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县道魏烟路潘庄段路肩硬化养护工程监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10月9日

临清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县道魏烟路潘庄段路肩硬化养护工程监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1.采购人:临清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临清市南门里街61号

联系人:林勇  联系电话:1386358752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清市运河新天地6#-6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635-8187888/18365972222

二、项目名称:临清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县道魏烟路潘庄段路肩硬化养护工程监理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LCLTZB-2018-1008

三、项目情况:

项目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控制价(万元)

工程监理项目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10月10日9时00分至2018年10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运河新天地6#-6

3.方式: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项目标书费电汇(转账)凭证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在册人员,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本公司2017年1月1日至今不低于三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将报名资料及标书费电汇(转账)凭证扫描件发到lcltzb6666@163.com邮箱。

标书费不接受现金,请将标书费电汇(转账)至以下账户,并备注:临清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县道魏烟路潘庄段路肩硬化养护工程监理项目

标书费(可简写)

账号:9150115022042050005674

户名: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开户银行:聊城农商行古楼支行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7日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0月30日14时00分至2018年10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市人民法院对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0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市人民法院对过)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8365972222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九、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网==》

十、特别说明

1.严禁分包、转包工程。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工程类项目,在开标前可以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开标后不能再更改。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的一致,否则作无效处理。

2.有假借资质、转包工程、业绩造假行为的投标人,一经发现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或报价保证金,中标的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列入投标企业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临清境内的采购项目,并予以通报。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的规定,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予以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网==》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https://pan.baidu.com/s/1fgA3TQ1Uyp2qGfVo0jOBkA

链接的采购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文件以最终发售版为准。

发 布 人: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9日

 


来源:山东临清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资格   中标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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