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10日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于下午发布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财务类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10月10日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财务类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财务类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编号:NBMC-20183014 二、项目名称:财务类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2018年10月10日起至2018年10月17日止 五、服务名称、数量、服务内容及采购预算等: 子包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 | 采购预算 | 一 | 一 | 专项审计、绩效审计等 | 1批 | 专项审计、绩效审计、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其中专项审计、绩效审计等按学校工作要求,不定期开展,并出具有效审计报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 6万元 | 二 | 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 1批 | 18万元 |
▲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的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 投标人的特定要求: 1.投标人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如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所,必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序号投标的唯一授权文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序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7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获取。可以是现场购买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财务邮箱3302172248@qq.com并致电财务室获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资料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400元,售后不退。请供应商按下述账户信息汇款。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海曙支行;户名: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账号:20010122000469620。 财务联系电话:0574-87101276 传真:0574-87103586 温馨提示:供应商汇款后应及时将汇款信息发至我公司财务邮箱或传真至我公司,同时提供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等信息,请给予配合。 九、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0月31日09:30止(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有效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0月31日09:3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23128 联系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高教园区鄞县大道888号 代理机构: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初林、黄锃潇 联系电话:0574-87101259 传真:0574-87103586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二、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先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再进行正式注册审核。 十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 | | | | 附件:投标报名函_20181010111155.doc |
来源:浙江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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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宁波 浙江 招标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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