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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0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于上午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全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一期)10月11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全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宜如下: 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全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一期) 1.2.招标编号:圣方招(采)字【2018】034号 1.3招标人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1.4.招标人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欣路3号 1.5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 1.6采购预算金额:55319700.00元 1.7招标内容情况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1.8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1.9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 56号)和《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环发[2015] 176号),完善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全区入黄排水沟水环境质量动态,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以确保全区入黄排水沟监测数据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全区入黄排水沟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根据相关要求,将在全区入黄排水沟环境质量监测网开展水站建设和运维服务工作,按照“谁建设,谁运维”的原则,计划采购22个区控入黄排水沟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水站)的建设、24个监测站三年运营维护、信息管理平台(含手机APP)和水质质量管理系统。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2)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必须未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3) 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和相关政策考虑,不接受外商全资企业或外资控股单位的投标。 (4) 投标人所投主要监测仪器(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水质分析仪)通过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检测,具有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测合格报告。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 请于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8日(截止2018年10月18日18:00),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然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须在2018年10月24日17时前携带购买招标文件付款凭证或截图、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所投主要监测仪器(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水质分析仪)通过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测合格报告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单位则还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加盖厂家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可领取本项目的技术文件,领取成功后即视作报名成功,未成功领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1日9时整 5.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与正源北街交叉路口宁夏汽车大世界对面) 6.其它补充事宜 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②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③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办理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 7.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银川市)上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银川市)“变更补遗”公告栏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8.采购方联系方式: 采购方: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系人:郎勇设 联系电话:0951-8688633 9.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佩 联系方式:0951-6984822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高尔夫商务中心B座10层 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0日
来源: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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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宁夏 设备 宁夏回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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