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上午发布)购中心关于大庆市中心血站试剂及卫材采购项目变更通知10月11日
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2060项目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应采购单位申请,现对DZC20182060大庆市中心血站试剂及卫材采购项目进行变更,具体变更通知如下: 一、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6日17时0分。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10月16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谈判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谈判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开标时间变更为:2018年10月19日14时。(2018年10月19日14时前到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签到等候区签到,否则,谈判无效)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11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