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11日长治县人民医院于上午发布长治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0月11日
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县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治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治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HXCZ-2018-1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55-35225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县人民医院 地址:长治县西大街 联系方式:冯女士、0355-202499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邱女士、0355-352250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治市委家属院23号楼1单元1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长治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供货及服务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编号:SXHXCZ-2018-113 二.采购内容: 1、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配置、技术要求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柒拾伍万捌仟元整(1758000.00) 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4.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依法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免税证明材料; 7. 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社保金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保金的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材料; 8. 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前6个月内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9. 供应商出具的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出具的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11.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详情页面网页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法有效的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有关本次谈判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其余法定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治市委家属院23号楼1单元101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六.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31日下午14:30-15:00 2、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1日下午15:00 3、开标地点:长治市财苑大厦2266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县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长治县西大街 联 系 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355-2024990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治市委家属院23号楼1单元101室 联 系 人: 邱女士 电话及传真:0355-352250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5.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1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治市委家属院23号楼1单元1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1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长治市财苑大厦2266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来源:山西长治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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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谈判 医疗 山西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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