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13日当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上午发布当阳市城西生态片区(一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0月13日
当阳市人民政府授权当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实施机构)负责实施的当阳市城西生态片区(一期)PPP项目,已被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为该项目采购一名社会资本合作方,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网==》
1.项目概况 1.1项目建设内容 当阳市位于湖北省中部,西邻三峡宜昌,东连荆州古城,北通襄阳隆中,交通便利、文化深厚,是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依据《当阳市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和《玉阳、玉泉、坝陵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当阳市城北、城东南、城西南均为工业园区,城市最适宜发展的方向是西北片区,且襄荆宜高速铁路将在当阳西北片区设站。因此,拟将当阳市环城西路以西片区作为城市新区发展区域。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网==》
城西生态片区北临锦屏山和沮河,中部较为平坦,南连丘陵。规划城西生态片区占地约8平方公里,规划常住人口8万。当阳市城西生态片区拟分部启动,先行启动(雄风大道以北区域)约为3平方公里。按照“规划先行、路网先行、生态先行、安置先行、公建先行”原则,一期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片区内基础设施的新建及提升改造项目、环境提升项目及产业配套项目,一期项目的实施主要是为完善片区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城西生态片区的发展打下基础。 1、片区基础设施新建及提升改造项目 当阳市城西生态片区(一期)PPP项目首先启动市政道路的新建(云长路)及提升改造(雄风大道)项目。 (1)云长路(新建) 云长路位于城西生态片区中部,定位为该区域一条重要的南北向城市主干路。设计起点接沿河南路,终点止于雄风大道,设计全长1550m,道路红线宽60m,设计车速60km/h,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云长路建设主要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廊工程等。 (2)雄风大道(提升改造) 雄风大道位于城西生态片区,是该区域一条重要的东西向城市主干路,起点接环城西路,终点止于高铁站,设计全长2500m,道路红线宽40m,设计车速60km/h,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拟提升改造的雄风大道分为雄风大道(起点~云长路段)和雄风大道(云长路段~终点)两段。其中雄风大道(起点~云长路段)长820m,为现状道路扩宽改造;雄风大道(云长路~终点段)长1680m,为现状村道挖除新建。雄风大道建设主要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环境提升项目 当阳市城西生态片区(一期)PPP项目范围内实施的环境提升项目为沮河湿地公园的新建及部分提升改造。 (1)沮河湿地公园(含截污管网)(新建工程)部分 沮河湿地公园(含截污管网)新建工程段位于铁路桥与当阳大桥之间,新建部分红线面积1548898.89平方米。其中,水体面积908970.98平方米,建设面积639927.91平方米。建设面积中,绿化种植面积493954.97平方米,硬质铺装总面积145973.93平方米(其中广场31248.39平方米、道路78153.48平方米、停车场7960.28平方米、其他建设28611.78平方米)。 沮河湿地公园建设内容包括湿地涵养与保护、绿地系统建设、广场道路铺装、停车场建设、照明设施以及其驳岸、码头、栈道等诸多休闲景观设施与小品的建设等。 (2)沮河湿地公园改造与提升工程部分 沮河湿地公园改造与提升段西抵当阳大桥,东至当阳二桥东侧的橡胶坝。本次改造与提升面积172463平方米。其中硬质铺装面积(包括透水砖及花岗岩等铺装)21630平方米,绿道(彩色沥青自行车道)面积6345平方米,水电安装面积52142平方米,运动场地、水景、栈道、木质平台、驳岸提升改造及其它设施小品面积21717平方米,绿化种植面积70629平方米。 3、产业配套项目 当阳市城西生态片区(一期)PPP项目范围内实施的产业配套项目具体为雄风产业孵化中心项目。 雄风产业孵化中心地位于湖北省当阳市玉泉办事处雄风村,南临雄风大道、东临云长大道、北侧和西侧毗邻城市规划道路。中心可满足市民服务、采购及交易中心服务、产业孵化、陈列展览、会议、市民健身及娱乐休闲等多功能使用需求。 雄风产业孵化中心规划用地面积60302.94㎡(约90.45亩),新建市民中心和博物馆,总建筑面积29203.7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398.54㎡,地下建筑面积8805.24㎡。 1.2 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的总投资为78363.1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74974.46万元(不含征地及拆迁安置费用),建设期利息为3388.73万元。 建设投资为74974.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4172.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247.98万元(不含征地及拆迁安置费用)、基本预备费5553.66万元。 表1-1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估算价值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其他费用 | 合计 | 一 | 工程费用 | 64172.82 | 0.00 | 0.00 | 64172.82 | 1 | 公园项目工程费用 | 28085.52 | | | 28085.52 | 2 | 市政道路工程费用 | 19102.24 | | | 19102.24 | 3 | 雄风产业孵化中心工程费用 | 16985.06 | | | 16984.85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不含征地拆迁费) | | | 5247.98 | 5247.98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 | 653.38 | 653.38 | 2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 | 1046.56 | 1046.56 | 3 | 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费 | | | 85.50 | 85.50 | 4 | 工程勘察费 | | | 192.52 | 192.52 | 5 | 工程设计费 | | | 1611.43 | 1611.43 | 6 |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 | | 161.14 | 161.14 | 7 | 环评报告编制费 | | | 26.04 | 26.04 | 8 | 劳动安全卫生评审会 | | | 32.09 | 32.09 | 9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 | 320.86 | 320.86 | 10 | 工程保险费 | | | 192.52 | 192.52 | 11 | 工程勘察文件审查费 | | | 19.25 | 19.25 | 12 | 施工图设计审查费 | | | 25.67 | 25.67 | 1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 | 102.64 | 102.64 | 14 | 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费用 | | | 294.16 | 294.16 | 15 |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 | | 291.69 | 291.69 | 16 | 竣工决算审核 | | | 192.52 | 192.52 | 三 | 基本预备费 | | | 5553.66 | 5553.66 | 四 | 建设期利息 | | | 3388.73 | 3388.73 | 五 | 项目总投资 | | | 78363.19 | 78363.19 |
---以上数据来源于《当阳市城西生态片区(一期)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注:上述项目总投资估算不含征地拆迁费用) 1.3采购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 1.4采购需求 拟采购一名社会资本与当阳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当阳市鑫泉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组建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与移交。 1.5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1、运作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方式,即当阳市政府授权当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通过竞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投融资、建设、运营能力的社会资本。市政府授权当阳市鑫泉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在当阳市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并通过部分使用者付费和必要的可行性缺口补助收回投资、获得收益。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权益无偿移交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2、项目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比例设定为项目总投资的20%,约为15672.64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约783.63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约14889.01万元。政府方与社会资本的出资比例为5%:95%。 除项目资本金外,项目所需80%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 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与项目资本金数额相同。项目公司中股东双方均以货币的方式出资,当阳市鑫泉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政府授权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的股权比例为5%:95%。 3、合作范围 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并在合作期满后,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给当阳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合作期限 本项目的合作期限暂定为15年(含建设期与运营期),其中建设期约为2年,从政府和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之日起算;运营期为13年,以最晚完成竣工验收的子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5、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整体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方式。项目公司的收入首先来源于项目公司的经营收入(如湿地公园游乐设施、停车场收入)等“使用者付费收入”,当此部分收入不足以弥补整个项目的支出及涵盖合理收益时,政府方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支付项目公司“可行性缺口补助”。 2.申请人资格条件 2.1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传2015、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上传从公司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上传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书面承诺原件彩色扫描件) 4、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上传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申请人未被列入相应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传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至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申请人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 2.2特定条件 1、截止资格预审之日,申请人应具备银行授信额度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投融资能力(若为不同银行提供的,授信总额需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上传由银行出具的并体现时间、金额的银行授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至少具有1个总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含)人民币的类似PPP项目业绩,且承接过一项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上传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其中,PPP合同须为申请人与政府方签署)原件彩色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两项证明材料都上传的则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及金额为准。) 3、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和安许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本项目不允许组建联合体。 5、其他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次资格预审。 (2)母公司或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资质、业绩不得互用。 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17时30分至2018年10月22日17时30分止。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6日09时00分。(1)请申请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光盘)递交到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厅,(2)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到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 未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达,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申请截止时间与资格审查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5. 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轮招标采购。未参加或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文)的规定,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方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dangyang.gov.cn)、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bdy.gov.cn/)网上发布。 7.本次资格预审联系事项 招标人:当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当阳市友谊路18号 联系人:王炎 电 话:1507252327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7楼 联系人:田赟 电 话:15872552135
来源:湖北当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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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工程 政府 产业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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