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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5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于下午发布灵武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执法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0月15日

时间:2018-10-15 11: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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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587332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宁夏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关于:2018年10月15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于下午发布灵武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执法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0月15日的信息
来源:宁夏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15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于下午发布灵武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执法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0月15日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执法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宁夏智诚博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灵武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灵武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执法指挥系统建设项目的招标事宜,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2.招标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2018NCZ003102W 采购项目编号:ZCBY-NX-ZC2018-057

3.采购项目及概况

3.1招标内容:远程执法指挥系统(具体详细规格见招标文件)

3.2标段划分:整个项目为一个标段。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网==》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网==》

3.4资金来源:财政预算

3.5采购预算:20.475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

4.3、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2018年7、8、9月);

4.4、投标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查询截止时间: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报名,并持本企业CA认证锁于网上(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申请下载《招标文件》。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600271按1号键咨询即可。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网上支付,然后下载《招标文件》。

 5.4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治区)“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年 116上午 9 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京中路汽车大世界对面)。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zfcg.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灵武市中山街与灵州大道交叉口北150米  

联系人:张增光

电 话:0951-5927196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智诚博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71号

联系人:马扬

电 话:13079588488

宁夏智诚博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 15日


来源:宁夏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宁夏   项目   资格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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