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档案阅卷自助服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编号:BJHLHN-2018-309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150000元整 | 保证金:2000元整 |
| 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 工期:7日历天 |
| 采购人: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联系人(联系电话): 贾先生 0392-3380760 |
|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 李女士 0392-6616628 |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电话: 0392-3314516 |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不分包,不转让。清单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
|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须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响应文件,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
| 发布公告媒介:《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
| 询价通知书售价:8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需在公告期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资格要求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鹤壁市淇滨区淇水大道观景大厦11楼1110室购买。 |
| 公告时间:自2018年10月15日至 2018 年10月 17日 |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10月 18日下午14:30—15:00 |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开始时间:2018年10月 18日下午15:00 |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鹤壁市淇滨区漓江路与淇水大道交叉口观景大厦11楼1110室 |
| 其他说明: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信息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委托人提供的邮箱里。潜在供应商有权利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3.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水大道观景大厦11楼1110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