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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0月15日榆树市交通运输局于上午发布榆树市交通运输局榆树市公交车辆候车亭、站牌及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0月15日
吉林省东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榆树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榆树市公交车辆候车亭、站牌及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榆树市公交车辆候车亭、站牌及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项目 项目编号:DTZB2018-3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善哲 项目联系电话:0431-820406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榆树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榆树市府前路8号 联系方式:李立国 133645118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东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善哲、窦伟东 代理机构地址: 0431-8204061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项目名称:榆树市公交车辆候车亭、站牌及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省榆树市 2.3工程规模:榆树市公交车辆候车亭、站牌及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2.4招标范围:公交车辆候车亭、站牌及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划分为1个标段:第二标段:80KW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16个。 2.6预算金额:第二标段:800,000元 2.7工期(供货期):第二标段: 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30日,18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投标人的经营范围中应包括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生产或销售)的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3近三年(2015至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新成立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4投标人授权代表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2018年任意三个月),投标人在整个投标期间不允许更换授权人;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路径: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企业名称 — 查找;信用中国查询路径:首页-输入企业名称信用信息搜索栏搜索);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其他要求: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5日 08:00 至 2018年10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东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8:0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东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投标人持(1)法人授权书;(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企业2018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企业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2018年任意三个月);(4)被授权人身份证;(5)“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6)近三年(2015至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18年新成立公司银行资信证明;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东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榆树市公交车辆候车亭、站牌及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项目第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TZB2018-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树市公交车辆候车亭、站牌及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榆树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榆树市公交车辆候车亭、站牌及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省榆树市 2.3工程规模:榆树市公交车辆候车亭、站牌及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 2.4招标范围:公交车辆候车亭、站牌及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划分为1个标段:第二标段:80KW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16个。 2.6预算金额:第二标段:800,000元 2.7工期(供货期):第二标段: 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30日,18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投标人的经营范围中应包括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生产或销售)的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近三年(2015至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新成立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投标人授权代表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2018年任意三个月),投标人在整个投标期间不允许更换授权人;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路径: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企业名称 — 查找;信用中国查询路径:首页-输入企业名称信用信息搜索栏搜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8:0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东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投标人持(1)法人授权书;(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企业2018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企业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2018年任意三个月);(4)被授权人身份证;(5)“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6)近三年(2015至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18年新成立公司银行资信证明;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6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东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榆树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榆树市府前路8号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092号中海凯旋门A5栋3单元10层 邮 编: 130400邮 编:130062 联 系 人: 李立国联 系 人:吕善哲、窦伟东 电 话: 13364511808 电 话:0431-82040618 传 真:0431-82040618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办 2018 年 10 月 15 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吉林榆树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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