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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0月16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于上午发布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普义乡普治等2个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0月16日
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普义乡普治等2个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普义乡普治等2个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云南邦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普义乡普治等2个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1.2招标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1.3建设规模:土地整理:107.4494公顷,新增耕地:6.7572公顷;(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建设地点: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普义乡普治等2个村; 2.1.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1.6计划投资:总投资398.07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328.005976万元; 2.1.7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任意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较强的抗财务风险能力,须具备2015~2017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3 信誉要求: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申请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无不良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修改截图将会取消竞标资格)。 3.4 业绩要求:2015~2017年承建过2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投资金额在300万(含300万)及以上的土地整治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中低产田地改造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烟水工程等)。(根据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经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省国土资源厅等信息平台网络公开招标公示备案的土地整治业绩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须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公示网页打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四项缺一不可) 3.5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且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在今后工程实施过程中除经发包方允许外不得作更换,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今)不少于1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土地整治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中低产田地改造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烟水工程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云政发﹝2015﹞57号)第十九条规定,本项目工程施工实行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在今后工程实施过程中除经发包方允许外不得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若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技术负责人姓名,需提供由业主开具的担任过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明; 其他人员:至少包括专职安全员一名、专职施工员一名,须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以上人员必须全部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一年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 3.6其他要求: (1)省外企业: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云南省省外施工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或仍在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专职施工员必须为入滇备案人员。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0 月15日至 208年 10 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普洱市宁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洱县林业局一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2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省外企业《云南省省外施工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或仍在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 以上资料须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1200元/份,图纸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2现场报名后,请于2018 年10月19日(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下午17:00时之前,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pesggzyjyxx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窗口联系电话0879-2130262,15758229011),并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未进行现场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不予认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 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网址:网址:http://www.pesggzyjyxxw.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响应文件的光盘。地点:普洱市宁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洱县林业局一楼)。投标文件请于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五个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袁永根 电 话:0879-3209959 宁洱县宁洱镇宏远路34号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邦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电 话:15891954685 地址:普洱市振兴北路55号(普洱人家98-2幢)
来源:云南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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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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