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16日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于下午发布颍东区普惠制民办幼儿园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10月16日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颍东区普惠制民办幼儿园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1.2 项目编号: YDCG-H2018094 1.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4 采 购 人: 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 1.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6 采购内容:【项目概况: 颍东区普惠制民办幼儿园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详见采购需求。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2、供应商资格: 2.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经营范围须包含教学设备、幼儿玩具经营等相关内容 ; 2.3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2.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18年10月16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3.2 招标文件发售费用5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到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阜阳市颍河东路573号颍东区财政局院内北三楼)交纳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15时00分,地点为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阜阳市颍河东路573号颍东区财政局院内北三楼)。 4.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 颍东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yd.gov.cn/ 6.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 地 址: 阜阳市颍东区河东路23号 联 系 人: 冯主任 电 话: 0558-2272905 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及政府采购技术合作单位: 宿州市志成工程建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双清路10号 联 系 人: 赵寒冰 电 话: 18356953902 电子邮箱: 1012287072@qq.com 2018年10月16日
来源:安徽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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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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