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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9月]公司关于崇左市扶绥县渠黎镇新安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0月16日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扶绥县渠黎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崇左市扶绥县渠黎镇新安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崇左市扶绥县渠黎镇新安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项目编号:CZZC2018-J2-30001-GXJ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 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71-79458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扶绥县渠黎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西崇左市扶绥县渠黎镇博正街96号 联系方式:韦工 0771-75610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 工 0771-7945829 代理机构地址: 崇左市友谊大道嘉苑小区G组团(市发改委后面)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报名的施工单位必须是广西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备案企业,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桂国土资发〔2011〕27 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2013 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 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5 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6〕46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名单》桂国土资发〔2018〕1号文件中推荐的施工企业。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职工。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0月16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崇左市友谊大道嘉苑小区G组团(市发改委后面)】 三、其它补充事宜: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伍万元整(¥50000.00元) 竞标人应于2018年 10 月 18 日18时0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从竞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至以下账户。转账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截标时核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转账/电汇单原件。 开户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崇左分行营业室 账 号:20073101040023069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 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71-7945829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313.195693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以下证明材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6)有效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复印件、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7)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复印件,(8)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复印件,质检员、施工员及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9)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2018年6月至2018年8月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复印件;(10)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在购买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核验。以上资料复印件的均要求为一次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二次复印件),只有材料合格且有效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5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10月19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崇左市友谊大道嘉苑小区G组团(市发改委后面)】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0月19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崇左市友谊大道嘉苑小区G组团(市发改委后面)】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等。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崇左市扶绥县渠黎镇新安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ZZC2018-J2-30001-GXJH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崇左市扶绥县渠黎镇新安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51.611公顷,包含有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等其他工程施工,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叁佰壹拾叁万壹仟玖佰伍拾陆元玖角叁分(¥3131956.93元)。 五、工期要求:90日历天。
来源:广西扶绥县渠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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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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