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凤庆县水务局采沙权劳(第一次)务总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0月17日
凤庆县水务局采沙权劳务总包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招标网==》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凤庆县水务局委托,对该单位已通过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审批的“凤庆县水务局采沙权劳务总包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C530921201800066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一)采购编号:ZC530921201800066 号 (二)项目名称:凤庆县水务局采沙权劳务总包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及内容: 序号 | 目录编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一般项目: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1 | | 采砂权劳务总包 | 河沙销售 | 据实结算 | m³ | 65 | | 此表所列价格为采购底价 | 2 | | 河沙劳务 | 据实结算 | m³ | 35 | |
(四)资金来源:经营所得资金 (五)付款方式:以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六)报价方式: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报出各项单价,价高者得,不得低于采购底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供应商需有砂石资源经营管理或市政建设开发或林地和森林资源开发,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三)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四)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应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能力;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谈文件的获取 (一)此招标项目电子与纸质招投标同时进行,请申请人于2018年10月17日上午09:00时至2018年10月19日17:00时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在现场报名之后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竞谈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13208836779)。 (二)竞谈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售后不退,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会议现场将文件费交至本项目代理机构,投标人未按规定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网上报名成功及缴清报名费后才能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不进行评审。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一)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5日下午 3:00时。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和现场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两者均递交成功后才能参与评审,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其投标不进行评审。现场递交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中心开标厅。网上递交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三)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竞谈文件的全部内容 竞谈文件如有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并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六、注意事项 递交报价文件时供应商应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核验: (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出席的除外);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 (五)已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系统缴纳成功回执)。 七、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4日下午 17:00 时以前。 (二)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三)形式: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须进账),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期间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中提交,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现金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四)退还形式:退还给投标人的对公账户。 (五)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凤庆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庆支行 银行账号:53050177614300000199-0117 财务电话:0883-42628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未送达的。 请各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将保证金缴纳成功的回执在系统上打印出来,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据在投标时单独出示查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获取最新信息。 采 购 人:凤庆县水务局联 系 人:吴德彪联系电话:1398831682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昆明市西园路17号可乐公寓附楼(桂花大厦西侧) 联 系 人:何工电 话:15987252137
来源:云南凤庆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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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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