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17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省总队保障部军需营房处于上午发布总队保障部军需营房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省总队营区围挡、门面房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10月17日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省总队保障部军需营房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省总队营区围挡、门面房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省总队营区围挡、门面房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SZZB-201803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茜 项目联系电话:025-835813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省总队保障部军需营房处 地址:南京市江东南路6号 联系方式:陈德恒 025-810213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茜 025-83581353 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施工场地平整、施工场地简易道路、基坑基础开挖、基坑制作、金属围挡护栏安装、立柱安装、围墙砌筑、进出大门等。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对申请人资质要求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持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省级及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其它要求:企业2015年9月1日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信誉良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7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江苏电子大厦3楼3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处)受理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6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6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江苏电子大厦3楼304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在评审时将获得优势,参加磋商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来源:江苏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省总队保障部军需营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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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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