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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0月17日北京市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于下午发布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协管员经费公开招标公告10月17日
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协管员经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协管员经费 项目编号:3976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5523026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12号 联系方式: 王科长/010-528120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工/1355230262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西办公区3层31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协管员经费,本次招标范围:2019年度北京市丰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劳务派遣许可证》。3、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4、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5.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8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西办公区3层31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12号一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来源:北京北京市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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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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