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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0月17日莱芜市钢城区人民医院于下午发布莱芜市钢城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0月17日
山东金卫医药信息有限公司受莱芜市钢城区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莱芜市钢城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莱芜市钢城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JW-GCQYY-2018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丽华 项目联系电话:0531-88591087、186531470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莱芜市钢城区人民医院 地址:莱芜市钢城区钢都大街35号 联系方式: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金卫医药信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丽华、0531-88591087,18653147025 代理机构地址: 济南市燕东新路9-1号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莱芜市钢城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本次项目共分一个包:包01为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系统(一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每包不可分拆竞标。其他详见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8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2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南市燕东新路9-1号(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区)四楼417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产品经营资格授权文件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以上所有文件均须准备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预审通过,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济南市经十东路114号(倪氏海泰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
来源:山东莱芜市钢城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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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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