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4.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4.4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只适用①制服;②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③免费教科书;④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政府采购项目);4.5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特殊要求) 6、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10月18日到2018年10月22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报名后,进行付费下载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7、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 200.00 元 8、供应商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10月18日1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19:0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2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磋商时间及地点:2018年10月23日 11点00分 负1楼开标二厅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民路路200号创天大厦负一楼开标二厅 11、公告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2日 备注: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12、本项目采购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体育馆路74号 本项目采购人联系人: 程女士 本项目采购人电话: 0991-8814696 采购代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6楼 项目联系人: 徐椿、穆晓晖 联系电话: 0991-88524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