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青海新(10月)绿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10月19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青海新绿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海新绿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青海新绿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改造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西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发布。2、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