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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3日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于上午发布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0月23日

时间:2018-10-23 07:1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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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608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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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23日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于上午发布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0月23日


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受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的委托,对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26-201810-124418260524679722-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2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内容:检测设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5.2、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5.3、交货、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5.4、付款方式:

5.4.1、第一期:所有设备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一个月,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全额正式发票一周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5.4.2、第二期:所有设备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半年后1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

5.4.3、第三期: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10个日历日内付清合同余款。

注: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2、所属期为2018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4、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1.6、投标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接受进口的液相色谱仪及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参与投标。

5、如投标人所投产品(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为进口产品,而且投标人并非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属于代理商授权的,还须同时提供其自身作为代理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3)项原件(若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5)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0月23日 至 2018年10月29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24层办公室04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楼04卡)。

十、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3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楼04卡)。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0 月 23 日 至 2018 年 10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先生联系电话:0763-366942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763-8669969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24层办公室04号
联系人:万思程联系电话:0763-3669428
传真:0763-3867731邮编:511518
(三)采购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县畜牧兽医局五楼)
联系人:侯鋕联系电话:0763-8669969
传真:0763-8662799邮编:5133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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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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