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23日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于下午发布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YR18HG09A81)招标公告10月23日
广州乐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 黄埔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2-201810-101364-0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黄埔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430,000 四、采购数量:21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子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 (万元) | 子包最高限价 (万元) | 交货期 | | 子包1 | 25吨压缩式对接垃圾车 | 2台 | 72.00 | 710.00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交货,并确保调试、验收合格 | | 25吨压缩式垃圾车(自动波) | 4台 | 80.00 | | 25吨垃圾车备用车厢 | 2台 | 18.00 | | 18吨压缩式垃圾车(自动波) | 3台 | 70.00 | | 子包2 | 4吨纯电动桶装垃圾收运车(含充电桩) | 4台 | 58.00 | 232.00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交货,并确保调试、验收合格 | | 子包3 | 18吨纯电动洗扫车(含配套充电桩) | 2台 | 220.00 | 640.00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交货,并确保调试、验收合格 | | 18吨纯电动洒水车(含配套充电桩) | 1台 | 200.00 | | 子包4 |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含配套充电桩) | 2台 | 58.00 | 116.00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交货,并确保调试、验收合格 | | 子包5 | 果蔬垃圾处理机 | 1台 | 45.00 | 45.00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交货,并确保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2)本项目共分5个子包,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的子包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单个子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多证合一证明); 3、所投车辆须为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符合广州市机动车上牌要求(提供工信部官网公告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子包5除外】 4、所投车辆必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子包5除外】 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6、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月份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纳税或完税证明); 9、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下列至少一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 9.1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个月(7月-9月)内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 9.2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 9.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10、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供应商凭以上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以上材料报名时要求各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2)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供应商资格”所述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名购买。 (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5)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 (6)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0月24日 至 2018年11月12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乐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三楼C区5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三楼C区5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 十、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3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三楼C区5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0 月 24 日 至 2018 年 10 月 3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潘小姐 | 联系电话:020-89286285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小姐 | 联系电话:020-82116123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乐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三楼C区5号 |
| (三)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 |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栋5楼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乐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3日 ??
来源:广东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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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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