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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大庆市第六十九中学二部)[2018]档案室、财务室设备,医室器材设备,办公室打印、复印等设备,空调设备采购A项目第二标段暂停采购通知10月24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大庆市第六十九中学二部)档案室、财务室设备,医室器材设备,办公室打印、复印等设备,空调设备采购A项目第二标段暂停采购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2031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大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大庆市第六十九中学二部)档案室、财务室设备,医室器材设备,办公室打印、复印等设备,空调设备采购A项目第二标段报名家数不足3家,应采购单位要求,暂停该项目第二标段的采购,该项目其他标段谈判时间不变。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24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