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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0月24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于下午发布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0月24日
广东卓越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000-201810-146074-00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9-286899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769-898086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卓越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0769-28689902-8882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里社区三元里公寓2号楼(升友写字楼)A幢44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具有由市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具体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24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里社区三元里公寓2号楼(升友写字楼)A幢442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里社区三元里公寓2号楼(升友写字楼)A幢41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
来源:广东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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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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