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25日宁波市土地储备中心于下午发布宁波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储备土地宣传推介与综合策划工作项目的采购公告10月25日
宁波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储备土地宣传推介与 综合策划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宁波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储备土地宣传推介与综合策划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部分章节" type="hidden" value="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一、项目编号:NBMC-20182147G 二、项目名称:关于储备土地宣传推介与综合策划工作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2018年10月25日起至2018年11月1日止 五、项目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采购预算等: 项目内容 | 用途 | 数量 | 服务要求 | 采购预算 | 关于储备土地宣传推介与综合策划工作项目 | 为全面贯彻强化市级统筹要求,切实解决城市开发建设碎片化、招商各自为政同质化等,有必要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加大土地推介的市级统筹力,打破区域间壁垒,建立土地储备出让在规划、计划、做地、入库、推介的协同谋划等 | 一项 | 地块推介、地块策划宣传、数据收集等,具体“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 60万元 |
▲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的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部分章节" type="hidden" value="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网==》">(二) 投标人的特定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七、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8年11月1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获取。可以是现场购买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财务邮箱3302172248@qq.com并致电财务获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资料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售后不退。请供应商按下述账户信息汇款。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海曙支行;户名: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账号:20010122000469620。 财务联系电话:0574-87101276 传真:0574-87103586 温馨提示:供应商汇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发至我公司财务邮箱或传真至我公司,同时需提供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等信息,请给予配合。 九、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1月14日14:00止(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有效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1月14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 应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284852 联系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民安东路80-82号 代理机构: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初林、黄锃潇、张啸科、黄健敏、王立挺 联系电话:0574-87101259 传真:0574-87103586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二、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中标结果公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 | | | | 附件:投标报名函_2018102515111.doc |
来源:浙江宁波市土地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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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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