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宁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2018)务中心中央空调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0月25日
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明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中央空调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宁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中央空调项目 项目编号:CZZC2018-J1-50166-GXG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8957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明县人民法院 地址:宁明县兴宁大道西66号 联系方式:蒙主任 联系电话:134710255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电 话:0771-5789574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66号阳光100上东国际T3栋1109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0月25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66号阳光100上东国际T3栋1109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明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中央空调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宁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中央空调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CZZC2018-J1-50166-GXGX 三、采购项目简要规格描述:宁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中央空调项目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谈判文件“项目需求”。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伍万捌仟元整(¥358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有关规定。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25日起至2018年10月29日止(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00)。 2.发售地点: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66号阳光100上东国际T3栋1109室)。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00 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购、不提供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4.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竞标人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的完税证明复印件 (新注册单位按实际情况提供);(5)文件发售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留存,并提供原件核查。如发现嫌疑弄虚作假证件,即送相关部门核验,一经核查,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办理谈判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谈判。 开户名称: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96 354 697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谈判供应商应于2018年10月30日15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市石景林街道金鸡麦那新村安置点17B-12房四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年10月30日15时00分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市石景林街道金鸡麦那新村安置点17B-12房四楼),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和谈判保证金转账底单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宜 1.采购单位:宁明县人民法院 地 址: 宁明县兴宁大道西66号 联系人:蒙主任 联系电话:13471025525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66号阳光100上东国际T3栋1109室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771-5789574(兼传真) 3.监督部门:宁明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8636488 十二、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10月 24 日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89574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35.8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5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10月25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10月30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市石景林街道金鸡麦那新村安置点17B-12房四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0月30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市石景林街道金鸡麦那新村安置点17B-12房四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有关规定。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宁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中央空调项目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谈判文件“项目需求”。
来源:广西宁明县人民法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广西
上一篇: (拾月)陵水黎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手工艺品技能培训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0月25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广西宁明县人民法院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