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25日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于下午发布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智慧城市管理设施建设(一期)项目招标公告10月25日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智慧城市管理设施建设(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方式:0635-850715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弘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长江路111号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0635-8220799 二、招标项目名称: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智慧城市管理设施建设(一期)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599201802000022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编号:LCZFCG-2018-1626 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包号 | 采购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智慧城市管理设施建设(一期)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 3.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00万元 |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1) 四、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25日9:00至2018年10月31日17:00。 >部分章节" type="hidden" value="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2、报名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报名(http://www.lcsggzyjy.cn/lcweb/)。 >部分章节" type="hidden" value="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网==》">投标人诚信入库类型:供应商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售价240元)。(电子评标项目招标文件格式为.lczf) 注:投标企业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并支付费用,逾期将无法购买。逾期未购买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五、公告期限: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31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1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聊城市昌润路153号)。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传送至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lctf格式),并将非加密版文件(.nlctf格式)及系统内下载的电子签章后的PDF版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的形式密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聊城市昌润路153号)。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0635-8220799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监督部门: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三、电子评审事宜 1、投标企业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lcweb/)《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各投标企业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中从诚信库内的获取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费发票,请打印回执码页面并于项目开标后携带回执码信息至代理公司办理。对于支付标书费过程中产生的支付费用发票,请各投标企业联系中金支付客服0531-67880028进行开具。 3、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悬浮框“CA办理须知”。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 投标人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聊城项目部。 联系人:于杭丙、胡瑞、张洪现 联系电话:8902702;18663897846;13255381934;18106350821 培训通知:请投标人于2018年9月11日至10月底,每周二或周四下午15:00至17:00到达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培训,请供应商积极参加,因未参加培训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十四、重要说明 1、招标文件费用按整个项目一次性收取,各投标企业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任意一标段支付费用成功后,各标段招标文件均可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后,各标段生成各自独立的保证金虚拟账号,投标企业需按各标段生成的虚拟账号分别进行缴纳。 2、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3、本项目采用电子明标评审。 附件:1、采购需求: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read.jsp?colcode=2504&id=200850479 2、文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d10Y-xdR9ll2iwVA0YHJw 链接的招标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投标供应商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报名后下载正式的招标文件。 2018年10月24日
来源: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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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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