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林甸县宏伟乡人民政府(2018)秸秆压块燃料生物质节能炉具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10月29日
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2089项目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单位对参与DZC20182089林甸县宏伟乡人民政府秸秆压块燃料生物质节能炉具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及变更。现答复及变更如下: 问题: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竞争,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你好采购单位领导在营业执照要求生产厂家参与此次项目,那为什么还要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原件。检测报告应符合《生物质炊事取暖炉具通用技术条件》(NB/T34007-2012)、《民用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GB 16154-2005)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的规定。这样要求有些矛盾,说明营业执照有生产锅炉字样,拿别的厂家检测报告也可以这样要求有些矛盾,建议改为经销商参与即可。 采购单位答复: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竞争指的是供应商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原公告内容表达不充分。现改为“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竞争,要求所投产品必须为自己生产。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本单位采购生物质燃料炉具,是政府推广节能环保产品重要措施,目前还属于推广阶段,对产品安全性和售后服务要求较高,生产厂家能够直接对产品安全性负责,并在第一时间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因此,本项目要求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竞争。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基本文件评审:“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竞争,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变更为“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竞争, 要求所投产品必须为自己生产。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三、获取文件时间变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11月1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谈判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谈判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谈判时间变更为:2018年11月5日14时0分(14时0分前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等候区签到)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29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