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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辽源市档案局辽源市档案馆消防(中午公告)系统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10月29日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辽源市档案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源市档案馆消防系统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辽源市档案馆消防系统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LYHJZB2018-102949-Z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连 项目联系电话:0437-31165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源市档案局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滨河东路 联系方式:李文生0437-35243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段连0437-3116563 代理机构地址: 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3.1谈判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谈判应答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3.5入吉企业: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应答。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0月29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3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连 项目联系电话:0437-3116563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1.8299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谈判文件。(外吉企业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入吉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10月29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3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7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7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辽源市档案馆消防系统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2018年10月29日 一.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辽源市档案馆消防系统改造工程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X【20181018】-0420号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辽源市档案局,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工程概况:辽源市档案馆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报警系统 2.2项目编号:LYHJZB2018-102949-ZC 2.3谈判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采购预算:21.8299万元。 2.5工程地点:辽源市龙山区滨河东路(辽源市档案局院内) 2.6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1月12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2月11日,工期3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质保期两年。 三.谈判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谈判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谈判应答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5入吉企业: 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应答。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应答者,请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谈判文件。(外吉企业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入吉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谈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和邮购款购买谈判文件(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五.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7日13时30分,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7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应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谈判申请人在提交谈判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500元的谈判保证金或谈判保函。 5.4当有效谈判应答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谈判。 5.5当有效谈判应答人的谈判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谈判限价时,该谈判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档案局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滨河东路 邮编:136200 联系人:李文生 电话:0437-3524383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邮编:136200 联系人:段连 电话:0437-3116563 传真:0437-3116563
来源:吉林辽源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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