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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0月30日宁波广播电视集团于下午发布宁波广播电视集团采购广播多功能广播演播室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10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宁波广播电视集团采购广播多功能广播演播室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编号:NBMC-20181044G 二、项目名称:采购广播多功能广播演播室改造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10月30日起至2018年11月6日止 五、子包号、采购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采购预算: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人民币) | 一 | 多功能广播演播室改造 | 1项 | 演播大厅地面:自流平处理,采用3厚地胶板 | 120万元 | 二 | 广播传统音频设备和户外扩声设备更新 | 1项 | 主扩声全频扬声器:响应频率(-3 dB):58Hz - 15000Hz; | 50万元 |
▲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一般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七、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8年11月6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 13:30-16:30(北京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获取,可以现场购买或者网上购买。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资料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 500 元人民币/每子包,售后不退。请按下述账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子包号及汇款用途)。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海曙支行;户名: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账号:20010122000469620。 财务联系电话: 0574-87101276 传真:0574-87103586 电子邮箱:3302172248@qq.com 温馨提示:供应商汇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发至我公司财务邮箱或传真至我公司,同时提供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等信息,请给予配合。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子包一、24000 .00元人民币。子包二、100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须于2018年11月20日13: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电汇形式交至我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同上),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十、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1月21日13:30止(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有效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1月21日13:30(北京时间)在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宁波广播电视集团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574-56112027 联系地址: 宁波市和义路109号 代理机构: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啸科、黄健敏 联系电话:15957855117 传真:0574-87103586 联系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三、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中标结果公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四、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有关政策。 投标报名函_20181030115712.doc
来源:浙江宁波广播电视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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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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