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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埔前大街消防设备采购(2018)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10月31日
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拟对 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埔前大街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602-201810-026-0023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埔前大街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99,881.34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谈判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证明文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响应供应商(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合格响应供应商凭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合格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和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谈判文件的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购买谈判文件。所有涉及有关本项目的报名及响应文件材料的采购项目编号均以采购公告附件(谈判文件)内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为准,若未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将视为无效投标或授权。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档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接受报名)相关报名证明材料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谈判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10 月30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02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11 月07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11 月07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0 月 30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02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许小姐 | 联系电话:0762-316992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0762-3345119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
| (三)采购人: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人民政府 |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埔前街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0日
来源:广东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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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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