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鄞江镇除四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编号:2018NBHSWT183 二、招标方式、用途:公开招标、确定鄞江镇除四害服务项目的承包单位 三、项目概况:采购内容、服务期限、服务需求等: 子包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需求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1 | 鄞江镇 除四害服务 | 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三年,每年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后,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经费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并批准,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 | 要求将“四害”密度常态控制在全国爱卫会标准范围内 | 95万元/3年 | 92万元/3年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定条件: 投标人要求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除四害”的相关内容; 投标人要求具有《浙江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备案确认书》并在宁波市卫生局完成备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信息记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8日16:00止; 2、供应商注册:未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否则投标无效,注册咨询电话:0574-87185125; 3、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栏目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投标报名,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经过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报名的,其投标将被视作无效)。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400元,费用请于开标前支付于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应将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通过基本账户直接缴入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投标项目的投标编号:本项目投标编号后5位即“WT183”(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因该银行转帐方式无法在摘要栏内注明相关内容), 2、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3、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14: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银行账号:3114710037191247459 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章老师,电话:0574-87260920,传真:0574-87258958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2018年11月21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1月21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授权代表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s3.bidding.gov.cn:6062/platform//project/notice/area.jsp)、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www.haishu.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曙分中心(ggzy.haishu.gov.cn)。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56656938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槐树路146号黄金水岸17层 联系人:邱工 电话:0574-27677472、18167223055 传真:0574-276774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