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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能源路灯(第二次)采购(LBJXZC2018-J1-00407-HCJS)的竞争性谈判公告10月31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能源路 灯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新能源路 灯采购 项目编号:LBJXZC2018-J1-00407-HCJ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程程 项目联系电话:0772-42807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人民政府 地址: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 联系方式:罗卢娜 联系电话:182769527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覃程程 联系电话:0772-4280780 代理机构地址: 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0月30日 08:00 至 2018年11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程程 项目联系电话:0772-4280780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7.25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5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 08:00 至 2018年11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11月05日 11: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5日 11: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1月05日 11: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能源路 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项目名称:新能源路 灯采购 二、项目编号: LBJXZC2018-J1-00407-HCJS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新能源路 灯采购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柒万贰仟伍佰元整(2725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六、竞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3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11月2日止(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每日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7时30分; 2.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代办邮购,不提供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前往: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供应商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未取得“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供);3、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5、单位为其交纳的2018年7月-2018年9月社保证明复印件;6、竞标人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由竞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 以上证件或资料均须加盖竞标单位公章,且属于复印件的同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复印件留下存档,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八、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8年11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11时00分前,将竞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8年11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11时0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竞标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另行通知。地点: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保证金转账底单)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上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人民政府 地址: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 联系人:罗卢娜 联系电话:1827695270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项目联系人:覃程程 联系电话:0772-4280780 3.监督部门: 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6215667 采购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30日
来源: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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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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