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31日长春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下午发布长春新区垃圾分类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10月31日
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新区垃圾分类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垃圾分类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HT-2018-193-F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洪水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4666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长春新区北展街与航空街交汇 联系方式:董启明189436080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洪水0431-8846662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民主大街22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新区垃圾分类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履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及完税证明);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公告期间查询。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1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07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东民主大街222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东民主大街22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新区垃圾分类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JLHT-2018-193-FW 1. 采购条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垃圾分类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HT-2018-193-FW 项目地点:长春新区高新区、长春新区北湖区。 招标内容:生活垃圾分类服务。 分包:第一包:负责高新区19个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收运等工作,第二包:负责北湖区7个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收运等工作。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3年(每一年需重新签订合同,如果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则解除该项合同)。 采购预算:第一包:60万元,第二包:45万元。 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特别说明:投标人可对一个包或二个包进行投标,但兼投不能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履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及完税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公告期间查询。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9:30时(北京时间)。地点: 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长春新区北展街与航空街交汇 电话:1894360808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民主大街222号 联系人:吕洪水 电话:0431-88466626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133570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吉林长春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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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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