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18项目                     滚动招标

2018年10月31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玉溪市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工程——检察文化交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0月31日

时间:2018-10-31 15:0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633407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云南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关于:2018年10月31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玉溪市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工程——检察文化交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0月31日的信息
来源:云南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31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玉溪市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工程——检察文化交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0月31日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工程——检察文化交流展示中心

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NZF-GC2018511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市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工程——检察文化交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玉溪市人民检察院,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玉溪市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工程——检察文化交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内;

 2.3招标范围:玉溪市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工程——检察文化交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包括检察文化交流展示中心的设计、施工,面积约1081平方米,投资人民币6388249.36元;

 2.4工期: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90日历天内完成;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竣工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招标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且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单项合同价款在260万元及以上的布展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连续五个月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 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安全证书(C证),拟派质检员具备有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中标后至项目验收不允许变更,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4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近三年为2015年—2017年;拟投公司成立时间在规定年份内,须提交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如在2018年新成立的拟投单位只须提供验资报告);

3.5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连续五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2018年新成立的企业除外;

3.6 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相关行贿犯罪记录;

3.7 根据玉政办通【2017】68号文件要求,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关查询投标的施工企业的“两类证明”。由代理机构在报名结束后向相关部门进行查询,查询有不良记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8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9 云南省省外投标人须入滇登记;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东风北路东风商务楼旁玉锦园B1幢2楼)持: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建造师本人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B证证书原件、2018年1月1日至今连续五个月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原件;

(5)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6)专职安全员C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7)质检员资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8)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10)入滇备案证原件(省外企业提供),

及以上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全屏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120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1122900 ,地点为: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保安大厦南侧)政务大楼三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南北大街延长线   地址:昆明市前卫西路未名城1-2302号

 邮 编:653100 邮 编:650000

 联 系 人:晋工   联 系 人:杨芳

 电 话:0877-2696138 电 话:0877-2294948  18187747471

2018年10月31日

备  注

一、报名

1、本次招标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持报名成功的截图(加盖公章),同时按照《招标公告》中“5、招标文件获取”的内容至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报名。不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报名均无效。

2、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现场报名成功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二、电子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自行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3、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三、投递标书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光盘或U盘 ,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场递交:本次招标属于玉溪市电子化平台试运行阶段,需同时递交纸质文件正本一份。

四、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投标人需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

3、招标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文件的开标顺序上前,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启电子投标文件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纸质版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退还其纸质版投标文件。

五、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来源:云南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云南

上一篇: 2018年10月31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磐石市普惠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扶贫集中式地面电站建设项目本体升压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10月31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云南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招标搜索
2018招标 2017招标

热门词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
 ppp 实验室 实验室 服务器
机房 医疗设备 苗木采购 废标 实验台
图书 服装 印刷 亮化 印刷
贵港  路灯 泉州 图书


相关文章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