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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01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公务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11月1日
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公务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公务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HZB2018-3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帆 项目联系电话:0531-5565524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07号 联系方式:魏工:0531-821695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帆:0531-55655240 代理机构地址: 济南市历山路175号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公务车辆保险采购项目,需要对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的43辆车辆进行承保,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服务期三年。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保险执业资格,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招投标不良记录;2、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车辆保险业务;3、各保险公司只允许总公司或一家省级分公司参加投标;如省级分公司参加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2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南市历山路175号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二楼会议室(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证明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总公司授权文件原件(省级分公司提供)、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济南市历山路175号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二楼会议室(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山东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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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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