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01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农业委员会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农委河道清淤、人畜粪便外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1日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农业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农委河道清淤、人畜粪便外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农委河道清淤、人畜粪便外运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8106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6197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农业委员会 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王宇 0431-821588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0431-88619789 代理机构地址: 中懋天地写字间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8106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农委河道清淤、人畜粪便外运项目已由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KGCGZX2018-022号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农业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农委河道清淤、人畜粪便外运项目。 2.2服务内容:人畜粪便清理、外运。 2.3采购预算:100元/吨,具体数量按实际完工量计算。 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2.6项目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2.7入围家数:2家。 2.8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服务内容。 3.3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 近三年(2015-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3.6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7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国裁判文书网”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11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农业委员会 地 址: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 王宇 联系电话: 0431-82158800 监 督 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港南大路3777号 联 系 人:张平 联系电话:0431-82158633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中懋天地写字间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431-8861978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服务内容。3.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近三年(2015-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6.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7.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1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08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国裁判文书网”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11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相关文件
来源:吉林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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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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