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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让(2018)胡路区城市管理局让胡路区城区地下管网普查成果专项验收项目变更通知11月2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让胡路区城市管理局让胡路区城区地下管网普查成果专项验收项目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2278项目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DZC20182278大庆市让胡路区城市管理局让胡路区城区地下管网普查成果专项验收项目有关变更通知如下: 1、获取文件时间变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5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11月5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谈判时间变更为:2018年11月6日14时(14时前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等候区签到) 三、本项目其他未变更事宜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31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