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林甸县宏伟乡人民政府秸秆压块燃料生物质节能炉具设备采购[中午发布]项目变更通知11月2日
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2089项目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应采购单位申请,现对DZC20182089林甸县宏伟乡人民政府秸秆压块燃料生物质节能炉具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变更,具体变更通知如下: 一、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日17时0分。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11月2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谈判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谈判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谈判时间维持不变。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2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