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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03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机关搬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本级)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C1楼群餐厨垃圾处理和油水分离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3日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机关搬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C1楼群餐厨垃圾处理和油水分离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C1楼群餐厨垃圾处理和油水分离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M-000014310218110102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月琪、和学娟 项目联系电话:010-848650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机关搬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宏安街9号 联系方式:010-805360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8486505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A座8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C1楼群餐厨垃圾处理和油水分离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0733-1862T370290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宏安街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053607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A座8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4865055 招标产品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相关内容 产品名称 | 数量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项目预算(单位: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 | 餐厨垃圾处理设备 | 1套 |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627 | 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处理方式及处理量:餐厨垃圾处理设备采用快速方式处理餐厨垃圾,每台设备处理餐厨垃圾能力为日处理量不小于150kg,全过程处理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并且使垃圾体积减量≥80%;油水分离设备,每台油水分离设备的日处理量不低于40吨,小时处理量不低于8吨;其他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 油水分离设备 | 2套 |
投标人须完全响应本次招标所有产品,不得仅对部分产品进行投标,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即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用途:自用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4.涉及本项目的餐厨垃圾处理和油水分离设备主设备须为同一品牌。 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 11 月 2 日至2018年 11 月 9 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A座8层。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如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将相关证明文件扫描发至我公司邮箱,同时将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发快递至我公司。邮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传真、税号、购买包号(如有)、投标人地址等相关信息,及付款底单确认件扫描件。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的,需另加50元邮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上述汇款金额到帐后2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以寄送时间为准。如未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件和材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 年11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主楼415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备注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开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账号:7110210182600030709 项目联系人:陈月琪、和学娟 联系方式:010-84865055-132、131 传真:010-84865255 Email:chenyq@biddingcitic.com或hexj@biddingcitic.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A座8层 2 招标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3)扶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政策:投标人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财库[2011]181号)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或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属于监狱企业,评审时享受优惠政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4.涉及本项目的餐厨垃圾处理和油水分离设备主设备须为同一品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2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2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A座8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如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将相关证明文件扫描发至我公司邮箱,同时将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发快递至我公司。邮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传真、税号、购买包号(如有)、投标人地址等相关信息,及付款底单确认件扫描件。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的,需另加50元邮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上述汇款金额到帐后2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以寄送时间为准。如未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件和材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主楼415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3)扶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政策:投标人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财库[2011]181号)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或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属于监狱企业,评审时享受优惠政策。
来源:北京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机关搬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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