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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5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香河县国有资产处置评估、拍卖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11月5日

时间:2018-11-05 09: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香河县财政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640280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河北香河县财政局 发布关于:2018年11月05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香河县国有资产处置评估、拍卖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11月5日的信息
来源:河北香河县财政局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香河县财政局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05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香河县国有资产处置评估、拍卖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11月5日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8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国有资产处置评估、拍卖机构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113180020006
项目联系人:刘文崇
项目联系电话:18906351978
采购人:香河县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香河县府前1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8317642
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906351978
预算金额:0.000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1月28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1-0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1-1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网站自主报名及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包含相应的经营范围;(2.1)标段一供应商需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机构备案证明材料原件,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资产评估师;(2.2)标段二供应商需具有省级主管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和市级主管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公物拍卖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执业注册拍卖师;(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标段一:按照冀价经费(2011)9号文件计件收费标准80%的价格执行;标段二:拍卖佣金按照成交价款的2%作为最终统一付费标准。
备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 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3、营业执照为“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招标文件一经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6、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来源:河北香河县财政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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