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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06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长春市绿园区检察院电梯及消防工程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11月6日
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绿园区检察院电梯及消防工程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检察院电梯及消防工程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LY201811-18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1690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2471号 联系方式:李主任 0431-811690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经理 0431-80514562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绿园区检察院电梯及消防工程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Y201811-18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市绿园区检察院电梯及消防工程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且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检察院电梯及消防工程维修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院内; 2.3 建设规模:电梯维护及消防工程维修改造; 2.4 工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天内;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招标控制价:53.05万元;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整个招标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6 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有效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11月07日至 2018 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 时00 分至11 时00 分,下午14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附“吉林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注册证副本、无在建承诺书加盖公章; (6)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记录网页截图; (7)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9)被授权人近期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10)近三年内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报告;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7日13时30分,地点在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2471号 联 系人: 李主任 联 系 电 话: 0431-8116907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0431-80514562 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11月0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整个招标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3.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3.6?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有效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3.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7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11月07日至 2018 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 时00 分至11 时00 分,下午14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来源:吉林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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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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