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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06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已建成道路绿化完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1月6日
已建成道路绿化完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东建招公字2018第47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建成道路绿化完善工程已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审批〔2018〕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已建成道路绿化完善工程; 建设地点:东城;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惠州路与南一路交叉口、黄河路辅路井场、苏州路(黄河路辅路至沙河路段)、胶莱河路(东二路至东一路段)、无名路(弥河路至胶莱河路段)共5条已建成道路约17203平方米绿化完善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投资:施工计划投资430万元; 计划工期:390 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建筑垃圾约2000方;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地形整理、排碱设施、绿化给水、苗木种植等所有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标段划分:施工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含有园林相关专业,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项目经理贰级(含)以上,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0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dyjs.dongying.gov.cn)或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www.sdj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dyjs.dongying.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营区辽河路115号 地 址: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邮 编:257000 邮 编:257091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 系 人:耿女士 电 话:0546-8328292 电 话:0546-776258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监督机构: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6-7768681 技术支持:13561056705
来源:山东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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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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