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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07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平乐县同安镇第二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平乐县教育局平乐县同安镇第二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11月7日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平乐县教育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乐县同安镇第二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平乐县同安镇第二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SDFZGX20181029-1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萍 项目联系电话:0773-55963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乐县教育局 地址: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100号 联系方式:黄主任 0773-78937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海萍 0773-5596383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临桂区彰泰新城8栋1单元26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平乐县同安镇第二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建设规模:占地面积899.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54.48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建设内容包含建筑、给排水、电气、配套建设场地硬化、绿化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7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8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8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广西平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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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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