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07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购置干警制服采购公告公开招标公告11月7日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购置干警制服采购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购置干警制服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LPSPF0118SZ11ZC8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299970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3号 联系方式:彭先生299970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傅小姐0755-88377576-2315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0:00 至 2018年11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六路苍松大厦北座6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购置干警制服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收到谈判邀请函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CLPSPF0118SZ11ZC84采购项目名称:购置干警制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680,000.00元采购数量:1批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购置干警制服;人民币1,680,000.00元。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监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备《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服装或制服生产、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并具有服装或制服生产、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谈判文件的相关规定: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其他资料均加盖公章并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请自带U盘拷贝谈判文件电子文档。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并具有服装或制服生产、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谈判邀请函》。提供下述资料之一: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注: 1)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ailiansz@126.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2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9时30分。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六路苍松大厦北座601谈判时间:2018年11月13日9时30分。谈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六路苍松大厦北座601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9日止。质疑期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谈判须知28.2。联系事项(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傅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377576-2315 传真:0755-88377787 邮编:518040 邮箱:cailiansz@126.com (二)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3号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29997053 邮编:518101 附件:谈判文件(可在采购代理机构(www.chinapsp.cn)网站下载,谈判文件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6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广东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广东
上一篇: 2018年11月07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重庆工商学校单片机实训中心设备(18A2735)采购公告11月7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广东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