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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08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东西湖区网上群众工作服务平台项目(二次招标)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11月8日
东西湖区网上群众工作服务平台项目(二次招标)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J18082747-2654号备案单的要求,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东西湖区信访局的委托,对东西湖区网上群众工作服务平台项目(二次招标)以(分散采购)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项目编号:HBDX--ZFCG--2018(023) 二、项目名称:东西湖区网上群众工作服务平台项目(二次招标) 三、招标内容及需求: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1、项目概况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一 (2)项目包名称:东西湖区网上群众工作服务平台项目(二次招标) (3)类别:服务 (4)用途:用于武汉东西湖区信访局网上群众工作平台建设 (5)数量:1项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1071万元 (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 (9)质保期:项目质保期一年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五、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11月9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8:30时~ 11:30时、下午 14时 ~ 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七雄路立方城4栋A座901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齐全且合格的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资格证明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他资料:(1)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3)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4.投标单位需一次性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信用查询通过的投标人,将查看其提交的报名资料(证件),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资料齐全的发售招标文件。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18年12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送达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开标地点及时间 开标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7日。 十、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届满之日(或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函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依据、证据材料。 联系电话:027-83210151 联系人:严芳。 递交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七雄路立方城4栋A座901。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信访局 联系人:方圆 联系电话:027-83290900 地址: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49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芳 联系电话:027-83210151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七雄路立方城4栋A座901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 电 话:027-83210041 十三、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来源:湖北武汉市东西湖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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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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